秘书处为深圳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常设办事机构,
下设综合事务部、行业服务部、信息培训部。
综合事务部职能
1、草拟协会工作计划、总结和文件等相关资料;
2、组织安排会议;
3、对外联络、接待;
4、组织内部人员培训学习、考察、交流;
5、印章管理;
6、会员管理与会费收缴;
7、收发文件和文书档案保管;
8、管理协会固定资产的购置、处置;
9、办公用品的购置、分发、保管和设施维护;
10、人事、考勤、假期、聘用与离职的手续完善;
11、协会相关资质、证件年检;
12、管理房地产买卖合同(现售)封面的保管、购买;
13、与民政局和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联系;
14、管理协会财务往来与现金出纳,拟订、实施收支计划;
15、协会车辆的管理与维修;
16、报刊及邮件分发;
17、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;
18、其他领导交派的工作。
行业服务部职能
1、起草、制定《房地产经纪行业从业规范》及行规行约,监督会员单位规范执行情况;
2、召集自律专业委员会并落实委员会决议。
3、组织专业考察、讲座、座谈等。
4、策划、组织国内外专业考察。
5、收集会员单位意见,积极开展行业调研,及时向政府主管部门反馈信息,帮助会员单位解决经营管理中的实际问题。
6、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开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、年检工作。
7、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开展经纪人员认证、年检等工作。
8、受理会员单位的投诉,进行调查、调解,提出处理建议。
9、组织完成数字认证的受理、发放、管理与结算工作。
10、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开展市场巡查,整顿房地产中介市场。
11、协助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开展合同管理工作。
12、维护、完善房地产诚信公示系统。
13、完成指定课题任务,并兼秘书处课题统筹。
14、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信息培训部职能
1、组织培训教材的编写,负责培训教材的征订与发放;
2、受理各类培训工作的申请和初审报批;
3、落实各类培训考试的考务工作,教师资格的审查,管理培训班学员学业成绩,合格证书的发放;
4、负责与各兄弟协会、学会联系培训有关事宜;
5、负责建立、完善各类培训的师资人才库、考试题库、教材库以及受训人员档案资料库;
6、制定会刊的编辑方针、每期重点栏目,并根据栏目组织稿件;
7、负责来稿登记,保持与作者的联系,建立撰稿人员联系制度,扩大编辑队伍;
8、建立会刊反馈机制,每期发行结束后进行总结,强化会刊质量;
9、加强与有内刊的会员单位以及兄弟协会、学会编辑部之间的联系,扩大协会影响;
10、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联系交流、合作;
11、负责网站信息的搜集、编辑、网络上传和发布工作;
12、做好协会网站的安全维护和数据备份工作。
13、制定年度交流与考察计划安排;
14、负责与会员单位及相关企业的交流和实践活动,做好活动的组织实施和评估、总结工作;
15、组织召开交流与培训专业委员会,并落实委员会决议。
16、完成指定课题任务;
1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