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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有关规定,所有《二手房买卖合同》均需通过"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"打印,其他任何印刷版、手写版合同均不得继续使用。凡取得《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》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取得《深圳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证书》的分支机构均可为自行成交的二手房买卖双方提供合同打印服务,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工本费。
下表所列各分支机构均已取得备案证书,其名称前有图标的,即已办理"深圳市二手房网上交易系统"登陆密匙,可提供二手房买卖合同打印服务。